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1987年) 第二章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经济委员会 第九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1987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经济委员会 第九条 国家经济委员会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 负责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等综合工作; 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第二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