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1987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国家经济委员会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

负责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等综合工作;

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