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1990年) 第二章 出租方与承租方 第十条 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1990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出租方与承租方 第十条 承租经营者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厂长条件。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