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2004年) 1. 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2004年) 1. 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二)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