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2013年)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2013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保标委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保监会下达的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制定自己的工作计划,并协助、指导和督促工作组或标准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