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考核程序及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二条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二条 第四章 考核程序及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二条 考核实行计分制,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