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本办法中的文物保护项目是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和迁移工程,以及相关保护规划、展示利用、行政许可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