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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2004年)
  3. 4.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进一步摸清地方病流行情况,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采取“先重病区后轻病区、先人群密度大病区后人群密度小病区”的做法,统筹考虑,分阶段安排和实施综合防治项目。
  4. 二、 工作目标
  5. (一)

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2004年) (一)

4.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进一步摸清地方病流行情况,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采取“先重病区后轻病区、先人群密度大病区后人群密度小病区”的做法,统筹考虑,分阶段安排和实施综合防治项目。
二、 工作目标

(一) 总目标。

到2010年,全国95%以上的县(市)要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大骨节病等重点地方病的发病水平要显著降低。
二、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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