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充分利用刊物、报纸、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建立相对稳定的成果宣传推广渠道。具有重要应用价值、重要学术意义的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要及时摘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和有关领导机关,或向社会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