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保护“十二五”规划(2013年) (二)

(二) 推动部门协调联动

充分发挥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等现有的部门合作机制,完善部门协调机制,促进部门间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协调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与办法。完善自然保护区建立、调整、评审、评估等工作机制。针对资源开发引起的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定期或年度的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