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2026年) 1. 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2026年) 1. 1. 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的管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财产一般为开发项目,日常经营决策主要围绕项目建设、施工、融资、预售等具体活动展开,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开发项目所在地通常具有一致性,为便于案件受理后资产接管、处置、接受债权人监督等工作的开展,原则上以其开发项目所在地确定破产管辖法院。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分散在同一设区市不同县域的,由该设区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分散在同一省内不同设区市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项目跨省级行…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