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2023年) (三)

(三) 加强检查督导。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及时向党组汇报,并通报有关情况。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等检察教育培训机构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