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2023年) (二)

(二) 加强培训管理队伍建设。加强检察教育培训队伍自身建设,省级检察院应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建设和人员力量保障,地市级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教育培训工作。健全完善培训管理者培训制度,着力提升组织实施各类培训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