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2023年) (二)

(二) 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大检察师资队伍选拔培养力度,努力造就一批对党忠诚、精通党的创新理论、授课水平高、精通检察业务的优秀教师。加强师资队伍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有计划选派专兼职教师到党校(行政学院)、专业院校等参加培训。大力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落实领导干部业务讲座制度,注重在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检察业务专家、业务标兵能手中遴选培养师资。完善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师资库分级建设,建立涵盖检察各条线各门类的师资库,推进师资共享互通和一体化管理。探索建立符合检察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同高校师资力量的共建共享,推广“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和“法学名师进检察”等活动,充分发挥检察系统专兼职教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