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2023年) (二)

(二) 创新培训方式。根据培训主题和参训学员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访谈式、行动学习等方法,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突出实战化培训,强化实践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准培训需求,选优配强师资。注重邀请检察系统内外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一线骨干、先进典型等开展专题授课,让懂政策的人讲政策、有经验的人谈经验、会方法的人教方法。紧贴检察办案实际,加大案例教学比重,把检察实践中鲜活生动的案例及时运用到教育培训中,持续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进课堂、进教材。综合运用法庭模拟、实战演练、工作复盘、以案代训等方法,让检察人员在仿真情境中学习如何办理案件、化解矛盾、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