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六章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