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 第四章 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第二十八条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第二十八条 普查办公室应当做好数据备份和加载入库工作,建立健全农业普查数据库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更新。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