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2026年) 一、

一、 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启用之日起,在本决定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对该区域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

香港特别行政区对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行禁区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