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2026年)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议案。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议案。

会议认为,为了加强内地与香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便利两地之间人员往来和经贸活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皇岗口岸内设立港方口岸区,是必要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