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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2021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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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批准。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

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审批改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