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1988年) 五、

五、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处罚;受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使国家利益或者集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使国家利益或者集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索贿的从重处罚。

因受贿而进行违法活动构成其他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