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2005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