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 二、 选举委员会的职权是: (六) 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选举委员会指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工作。 二、 选举委员会的职权是: (六) 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选举委员会指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工作。 (六)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