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2021年) 审查监督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的重点包括:重点支出预算和支出政策相衔接的情况;重点支出规模变化和结构优化的情况;重点支出决策论证、政策目标和绩效的情况。重大投资项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的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决策论证、投资安排和实施效果的情况。

审查监督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的重点包括:重点支出预算和支出政策相衔接的情况;重点支出规模变化和结构优化的情况;重点支出决策论证、政策目标和绩效的情况。重大投资项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的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决策论证、投资安排和实施效果的情况。

审查监督部门预算的重点包括:部门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的情况;部门预算与支出政策、部门职责衔接匹配的情况;项目库建设情况;部门重点项目预算安排和绩效的情况;新增资产配置情况;结转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审查监督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重点包括:各类转移支付保障中央财政承担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情况;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及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的情况;健全规范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的情况;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的情况;转移支付预算下达和使用的情况;转移支付绩效的情况。

审查监督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重点包括:预算收入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相适应的情况;各项税收收入与对应税基相协调的情况;预算收入依法依规征收、真实完整的情况;预算收入结构优化、质量提高的情况;依法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