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三、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修改 (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五) 三、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修改 (五) 将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四条中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修改为“海关”。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