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决定(2002年) 三十二、 第三十一条改为第四十条,修改为:“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决定(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三十二、 第三十一条改为第四十条,修改为:“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02)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