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1996年) 一、

一、 第二条修改为:“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