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1996年) 十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1996年) 十三、 十三、 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专业学习。” 十二、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