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2021年) 十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2021年) 十一、 十一、 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六十三条,修改为:“国家加强种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育种科研设施用地合理需求。 “对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内的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优势种子繁育基地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十、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