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2001年)
  3.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2001年) 二、

二、 本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本决定施行前已经符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的人员,仍然可以报名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
一、 目录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