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2021年) 十一、 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2021年) (四) 十一、 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四) 将第十四条中的“民法通则”修改为“民法典”。 本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