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决定(1995年) 十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决定(1995年) 十一、 十一、 将第三章章名修改为:“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十、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