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2000年) 四、 删去第十八条第三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2000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 删去第十八条第三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