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作出修改 (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一) 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作出修改 (一) 将第八条第二款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修改为“医疗保障”。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