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决定(2007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