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8年) 九、

九、 将第一百一十八条改为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修改为:“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