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2022年) 三十一、

三十一、 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四十七条,修改为:“任免案、撤职案逐人表决,根据情况也可以合并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