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2022年) 十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2022年) 十八、 十八、 将第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议案的说明。内容相关联的议案可以合并说明。” 第二款修改为:“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议案说明后,由分组会议、联组会议进行审议,并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 十七、 目录 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