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2002年) 二十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2002年) 二十五、 二十五、 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得唆使、误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二十四、 目录 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