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8年) 十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8年) 十二、 十二、 将第十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所得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按照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十一、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