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1982年) (三)

(三) 国家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司法人员,利用职务包庇、窝藏本条(一)、(二)规定的犯罪分子,隐瞒、掩饰他们的犯罪事实的,都按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徇私舞弊罪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