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2023年) 四十、 对部分条文中的有关表述作以下修改: (三) 将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中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修改为“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2023年) 本决定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四十、 对部分条文中的有关表述作以下修改: (三) 将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中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修改为“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 本决定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