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2023年) 二十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2023年) 二十八、 二十八、 增加一条,作为第九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草案的意见。” 二十七、 目录 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