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2023年) 十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2023年) 十七、 十七、 将第五十四条改为第五十八条,修改为:“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涉及合宪性问题的相关意见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十六、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