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2022年) 四十九、 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2022年) (四) 四十九、 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四) 将第二十八条改为第二十四条,在第一款中的“人民法院”前增加“监察委员会”。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