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2021年) 二十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2021年) 二十八、 二十八、 将第五十二条改为第五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会议表决时,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 二十七、 目录 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