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2021年) 二十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2021年) 二十一、 二十一、 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主席团组织。”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 二十、 目录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