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2010年) 第三章 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2010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