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技术委员会的统一管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负责技术委员会的规划、协调、组建和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组织实施技术委员会管理相关的政策和制度;
规划技术委员会整体建设和布局;
协调和决定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调整、撤销、注销等事项;
组织技术委员会相关人员的培训;
监督检查技术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对技术委员会的考核评估;
直接管理综合性、基础性和跨部门跨领域的技术委员会;
其他与技术委员会管理有关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