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技术委员会委员不少于25人,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不超过5名。 同一单位在同一技术委员会任职的委员不得超过3名。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不得来自同一单位。同一人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