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对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 目录 第二章